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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據TSG G6001-2009《鍋爐安全管理人員和操作人員考核大綱》第四條規定:鍋爐操作人員是指鍋爐使用單位從事在用鍋爐運行操作的人員。
鍋爐操作人員分為I、II、III級,其工作范圍如下:
(一)I級,額定工作壓力小于或者等于0.4MPa且額定蒸發量小于或者等于0.5t/h的蒸汽鍋爐,以及額定功率小于或者等于0.7MW的熱水鍋爐、有機熱載體鍋爐;
(二)II級,額定工作壓力小于3.8MPa的蒸汽鍋爐,以及熱水鍋爐、有機熱載體鍋爐;
(三)III級,額定工作壓力大于或等于3.8MPa的蒸汽鍋爐。
注1:III級鍋爐操作人員可以從事II、I級鍋爐操作人員的工作,II級鍋爐操作人員可以從事I級鍋爐操作人員的工作。
注2:對特種設備操作人員,可以在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書中的資格項目中注明其級別,表述為III級(高級)、II級(中級)、I級(初級)。
發證部門:市場監督管理局
鍋爐操作人員分為I、II、III級,其工作范圍如下:
(一)I級,額定工作壓力小于或者等于0.4MPa且額定蒸發量小于或者等于0.5t/h的蒸汽鍋爐,以及額定功率小于或者等于0.7MW的熱水鍋爐、有機熱載體鍋爐;
(二)II級,額定工作壓力小于3.8MPa的蒸汽鍋爐,以及熱水鍋爐、有機熱載體鍋爐;
(三)III級,額定工作壓力大于或等于3.8MPa的蒸汽鍋爐。
注1:III級鍋爐操作人員可以從事II、I級鍋爐操作人員的工作,II級鍋爐操作人員可以從事I級鍋爐操作人員的工作。
注2:對特種設備操作人員,可以在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書中的資格項目中注明其級別,表述為III級(高級)、II級(中級)、I級(初級)。
發證部門:市場監督管理局
所需資料:
1. 近期2寸正面免冠白底彩色照片1張及同底電子版照
2. 身份證復印件1份(要求A4紙,正反兩面身份證復印件)
3. 高中或高中以上學歷復件份1份
4. 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資格申請表
5. (復審)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資格復審申請表
證書樣本:北京市市場管理局證書樣本